法律问答

你好!个人找了个人干点小活,结完钱后,他回家的路上出了事故,需要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2-11-02 14:4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人下班回家时间段发生事故,且负事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雇主要承担工人的工伤赔偿,工人负主要责任以上的,无需承担责任。如果是你们签订了雇佣合同下班回家期间出车祸雇主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法上的工伤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也即工伤认定必须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如下: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若被认定为工伤的,且用人单位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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