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别人用我的银行卡走账,欠人家前未还,有欠条,不是我签的字。欠账人承认钱都是他支走的,这个跟我有关系吗

2022-11-02 15:3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讨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引导对方起诉解决
  • 别人欠我钱,欠条要写明借款的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内容,并具备下列要件,才是有效的: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