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近孩子幼儿园的老师里有一个拖拽殴打孩子达两周以上,请问这构成犯罪行为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02 15:5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实际的伤害程度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如果大人打小孩子的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仅为教育等方面的动机不属于违法,可给予警告教育;如果情节严重,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也可能是涉及刑事犯罪,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老师殴打学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21.
    6.1生效)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老师殴打学生的行为违反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律依据:老师殴打学生的行为违反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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