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报完警警察说立案了可是没给我回执单怎么办

2022-11-02 16:3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警后一定有回执单。公民在报案后,派出所在接受报案的,办事人员应当填写填写《接受案件回执单》,并及时送达报案人和案件主管部门,派出所没有按规定填发回执单的,报案人以向派出所负责人索要回执单。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但是,不得对被调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调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 当事人在向公安机关报警之后是一定会有回执单的。公民在报案后,派出所在接受报案的,办事人员应当填写填写《接受案件回执单》,并及时送达报案人和案件主管部门,派出所没有按规定填发回执单的,报案人以向派出所负责人索要回执单。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但是,不得对被调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调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 报警了没有给立案回执单不合法。无论公安机关是否决定立案都应该给报案人以回执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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