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事人已经上诉过了,结果不满意,家人可以继续提出上诉吗?

2022-11-02 16: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诉案件原告是可以上诉的,但在公诉案件中原告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的,原告无权就刑事部分提起上诉,但原告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5日内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会在10内决定是否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 上诉的流程应这样进行:
    1、上诉首先要递交上诉状;
    2、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3、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第二审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辩护人经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申诉是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异议,认为该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的审查请求。一般被驳回之后,诉讼人应该停止诉讼。但是,如果找到了一些可以证明之前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事实确实存在错误的新的证据,可以继续或者再次提起申诉。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办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经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不予抗诉后继续提出申诉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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