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朋友的前女友分手后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起诉离婚
2022-11-02 17:1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自然人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男女关系结束时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但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法律也不阻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男女之间是平等的,恋爱期间那女所花费的青春是一样的,其索要的青春损失费即不属于物质损害赔偿也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是不合理的,可以无需支付。
    法律依据:男女关系结束时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但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法律也不阻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男女之间是平等的,恋爱期间那女所花费的青春是一样的,其索要的青春损失费即不属于物质损害赔偿也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是不合理的,可以无需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分手后能否向对方索要青春损失费,要看情况。青春损害费实质上是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对方侵害当事人的人身权益从而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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