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房子可以分户吗

房屋产权
2022-11-02 18:3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没房子通常是不能进行分户的。如果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其户籍的,可以并入户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没房子一般不能分户。但若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其户籍的,可以并入户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没有房子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落户:
    1、父母尚在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到父母名下;
    2、直系亲属同意也可以选择将户口落在他们的户口簿上;
    3、有单位的也可以选择落单位的集体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