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校园内同班同学叫外班同学威胁我,欺负我,辱骂我,该怎么办?

名誉毁谤
2022-11-02 19: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言语侮辱也是算校园欺凌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侮辱罪。当事人有权利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犯此罪的,一般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以下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受害者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
    4、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法律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五条
    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 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有:
    1、肢体欺凌。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
    2、言语欺凌。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
    3、社交欺凌。孤立、令其身边没有朋友;
    4、网络欺凌。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九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