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鉴定书复印件有效吗

工伤索赔
2022-11-02 19:46: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鉴定书的复印件是有效的,但是要注意的是,只有加盖印章的复印件才能使用,若是没有加盖印章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工伤决定书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 工伤鉴定书复印件满足一定条件的才会有效。工伤职工原件丢失的,可以到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明。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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