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哪些情形可以解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土地纠纷
2022-11-02 21: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流转土地需要政府批准,合同怎么写政府应该提供范本
  • 解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有以下的情形: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8、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土地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