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名下有经济适用房还能买商铺吗?

房屋买卖
2022-11-02 21: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经济适用房还可以买房,但在额外买房之前应当退还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再次购买其他住房的,政府应当收回已购经济适用房产权。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二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是: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满3年;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均可支配收入与财产低于最低限额。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买了经济适用房后还可以买商品房,但在购买商品房之前应当退还经济适用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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