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只是我国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的,可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而取保候审并非刑罚处罚措施。因此,取保候审之后会是否坐牢,关键看法院最后做出的刑事判决内容具体如何规定。但现行司法实践中,由于大多取保候审的情形均是因社会危险性小而做出取保候审决定,因而如无特殊情况的,如果已经取保候审的法院最终也会适用缓刑,当事人也就无需再进行监狱执行。在此,提醒各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要认真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以免触犯规定,而失去取保候审的机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