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在写文章时将他人的名字略微改动后写进去,否属于侵犯姓名权

著作权
2022-11-02 21: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犯姓名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姓名权的行为违法,产生了姓名权受到损害事实,侵害事实与侵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是故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侵害姓名权主要表现为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以及冒用他人姓名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 姓名权包含内容: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 姓名使用权的内容: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