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由学生在校期间签订,其主体是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主要适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民法典》。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由国家教委统一部署,各部委和地方应按照统一部署具体指导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
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
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