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账不还如何起诉对方需要哪些证据

债务追讨
2022-11-03 02:1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款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案件相关的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起诉需要的证据应当包括可以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欠条等,以及出借人提供了借款的证据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对方欠钱不还起诉需要提供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
    3、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别人欠我钱,没有欠条的,债权人需要依法收集其他能证明欠款事实存在的证据,连同起诉状、起诉状副本一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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