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有一套房子,是父亲的名字,但是父亲已经过世了,我兄弟已把房子卖了,当时没有过户。现在对方需要我们协助他办理过户,需要怎么办

房屋产权
2022-11-03 02:3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找户主继承人办理
  • 房主过失房产过户办理流程:
    1、房屋遗产自继承之日就发生效力;
    2、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到房屋管理登记机关进行产权变更登记进行过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房子过户给亲人需要办理的手续是:签订转让、赠与或继承合同,所有权人签字(共有房产需要共有人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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