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相邻权需要给予对方适当的赔偿,具体赔偿多少要根据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风等方面的
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另外,《民通意见》第九十七条也规定,相邻一方因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或者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七条相邻一方因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