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了结婚证,女方户口是不是就迁到男方去了

2022-11-03 05: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迁户口需要结婚证,女方迁出户口需要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此时需要女方的结婚证、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才能办理迁出与迁入。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办结婚证不是必须要迁户口。当事人可选择迁移,也可以选择不迁移,法律并不强制。且选择迁移户籍的,必须由户主或者本人,依法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结婚并不一定要迁户口,可以选择迁,也可以选择不迁。法律规定,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这表示结婚后,男方双方可以选择迁户口,也可以选择不签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