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女方,男方出轨,有证据,有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男方名字,有两个女儿,大女儿16岁,小女儿10岁,双方同意离婚,但我不想要房子,并且想要两个女儿的抚养权,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抚养权和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子女抚养
2022-11-03 06:3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给男方的情况:
    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男方丧失生育能力,但是女方还有其他子女,而男方有愿意抚养权孩子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女方出轨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
    1.两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
    2.八岁以上的孩子根据孩子的意思决定抚养权;
    3.两岁以上到八岁以下的孩子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民法典》规定婚后一套房子两个孩子离婚时双方应当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若是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是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遵循子女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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