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了三万块钱,利息是百分之二十四,我现在还不起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1-03 09:02: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欠款不还利息:如果双方在借款时约定了利息的,按照约定的计算利息,逾期不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利息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的
    15.4%。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欠利息可以起诉。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了利息的,可以起诉利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当事人欠银行钱的,一般不能只还本金。欠款人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本金和利息;但如果经协商一致,银行免除欠款人的利息或者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利息的,则可以不还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