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欠房租房东一般无权锁门。租赁行为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通过签订
租赁合同,一方交付房屋的使用权,一方交纳租金的行为。承租方使用了房屋就需要交租金,否则就违反了
合同约定,但是,在租赁合同没有解除前,承租人仍然有房屋使用权,房东是无权锁门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