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遗嘱的有效条件为: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由他人进行替代进行;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视频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视频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
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