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是: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可自愿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将户口办理迁移证;户口迁出学校的,申请学生先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并领取户口迁出证明,再凭本人身份证及保卫处户口迁出证明,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迁移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