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婚前老公买的房,写的他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但是每个月转4000给婆婆,从婆婆卡里还贷,这房子和女方是不是没有任何关系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03 09:3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但是由于婚前买房的时候,双方还未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买的房子不像其他共同财产一样由夫妻共同所有,而是按比例归一,根据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女方婚前贷款买房如果在婚前已经偿还了全部贷款,婚后没有加上男方名字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还完贷款加上了男方的名字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买房子写两个人名字的,除另有约定外,一般是共同财产,且由于婚前买房的时候,双方还未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买的房子不像其他共同财产一样由夫妻共同所有,而是按比例归一,根据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共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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