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钱,法院可以帮忙查他的身份证号码吗?

债务追讨
2022-11-03 09:4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一般是不能查身份证号码的。因为在民事案件中,该信息应当由原告一方予以调查取证,而在刑事诉讼当中,法院是审判机关,不是侦查机关,该信息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侦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九条
    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 只有电话号码的应当查询欠款人的身份信息,明确被告才可以起诉,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当事人要收集对方欠钱的证据,可以收集当事人签订的借条,转账记录等,法律规定,对于公民自己提出的主张,其应当负担提供相应证据的责任,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该证据进行全面的合法的审查和核实。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