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找别人借了五万块钱当时说利息是2分,现在过了几年了本金没有还,但是利息每年都还了的,这算是高利贷吗

民间借贷
2022-11-03 09:4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高利贷是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一般来说,年利率超出24%的就是高利贷,超出的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超出的部分借款人无需进行偿还,偿还了的,可以请求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借款被高利贷了,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如果借款利息在利滚利之后不属于高利贷的,法律会保护。借款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是合法的,法律会保护。如果超过的,则超过部分法律不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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