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正常生活及女方正常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小孩,女方不得无故阻拦,也不得拒绝男方探望。在不影响孩子学习、正常生活及女方正常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小孩,女方不得无故阻拦,也不得拒绝男方探望。在不影响孩子学习、正常生活及女方正常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小孩,女方不得无故阻拦,也不得拒绝男方探望。

子女抚养
2022-11-03 09: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的另一方有下列情况的不得探望孩子: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非抚养方频繁探望子女的,如果属于违反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的行为,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中止对方的探望权。因为频繁探望子女会对子女生活学习等产生一些影响。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孩子情况有: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2、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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