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毕业大学生实习生,在与用人单位存在沟通上的问题,错签了劳动合同,但还未交社保,因考虑到该学生未毕业以及将参加公考的应届毕业生身份的维护,现解除劳动合同,按双方协商一致为由,还是按义劳动合同法26条接除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3 10:0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未毕业大学生不可以入职并签订劳动合同。在校生属于学生身份,利用业余时间实习的,不视为就业,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还未毕业的大学生暂时不可以入职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在校生属于学生身份,利用业余时间实习的,不视为就业,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要毕业之后,与单位建立的才是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