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执行了但是对方一直不还钱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1-03 10: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执行庭执行但是被执行人一直不还的,如果其确实没有财产可以执行,则可以等到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时候再报告法院执行,如果对方有能力偿还,却恶意逃避,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向法院反映。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执行庭执行但一直不还,确实无偿还能力,法院应裁决终止执行。有能力偿还,却恶意逃避,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执行局有意拖延,权利人可以向该院领导、该院纪检部门、上级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反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申请执行后对方还是不还钱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法院会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划拨等,用以清偿其债务。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其义务并且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的,还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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