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快递公司延误导致快递出现损坏快递公司表示没有保价不按商品的实际价格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2-11-03 10: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货物发快递损坏了,没有保价的,如果是在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由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快递公司如果可以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快递公司无需对快递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快递延误赔偿包括免除本次服务费用、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规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快递延误的赔偿方法如下:如果快递保价的,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如果快件未保价,将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快递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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