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子合同签了一年,我住了几个月,不想租了

房屋租赁
2022-11-03 10: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租了半年签了一年合同不租了承租人应当按照租房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或出现法定解除情形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退租并不需要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没签租房合同不想租了,通常可以退还剩余房租。租赁无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承租方应当向出租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出租方时租房合同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房东不签租房合同的,双方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即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租户应当依照口头约定按时缴纳房租,经房东批准同意租户可以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