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批准逮捕的程序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2-11-03 11:0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批准逮捕的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的建议;
    2、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起逮捕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3、决定逮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批准逮捕的程序是这样的:
    1、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的建议;
    2、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起逮捕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3、决定逮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批准逮捕的程序:
    1、检察机关受理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
    2、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
    3、作出决定后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移送公安等侦查机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