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的离婚结婚需要什么资料

结婚
2022-11-03 11:2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再结婚需要的材料有: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之前领取的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裁定书;
    3、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离婚再结婚需要的材料有: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离过婚的一方当事人原来领取的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裁定书;
    3、与对方当事人没有分居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本或身份证;
    2、男女双方结婚证。应当为合法有效的证件;
    3、子女出生证及抚养费相关证明材料;
    4、离婚协议。应当由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