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因病死亡了,我想把他户口注销了,但是注销了以后,生前医药费能给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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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民政询问是否可以补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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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不是
夫妻共同财产,根据《
民法典》如果是因为事故,赔偿给一方的医疗费,那么依法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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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