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一个月可以离婚吗没有结婚证的

起诉离婚
2022-11-03 14:1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结婚证想离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诉讼离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需要补办结婚登记,然后再进行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没有结婚证而想要离婚的,如果仅仅是结婚证丢失的,那么可以去民政部门补办。但是如果是原来就没有办理过结婚证的,我们就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1、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事实婚姻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也将按离婚纠纷依法受理。
    2、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那么应该怎么办?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但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法律依据:
  • 没有结婚证一般能离婚。但如果双方的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双方按事实婚姻处理。当事人就离婚达成一致的,可以补办结婚证后,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不补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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