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土地租用的问题

土地纠纷
2022-11-03 14:2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使用权租赁条件如下:
    1、投资开发、利用土地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进行;
    2、签订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租赁合同
    3、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出租人必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同时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第三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
  • 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出租人必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出租人必须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出租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第三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