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冷静期30天到了,有一方没来拿离婚证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2-11-03 14:36: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已经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当天能拿到;如果只是像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但是没有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的,当天不能拿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冷静期过了三十天那就不可以去领取离婚证了,先要离婚只能再去申请一次离婚登记。因为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天不去领取离婚证的,相当于撤回离婚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冷静期过后30天之内可以领离婚证。按照规定,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可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超过期限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冷静期过后30天之内可以领离婚证。按照规定,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可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超过期限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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