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患者术前签字,签字承担什么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1-03 15: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纠纷中患者的签字权的法律意义是:患者对手术治疗有知情同意的权利,这是患者健康权身体权的组成部分。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 医疗纠纷中患者的签字权的法律意义是:
    1、如果患者签字的,可证明医疗机构遵守了诊疗规范中的告知义务,也是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决定权的表现;
    2、如果患者未签字,是由于医疗机构未告知其这一程序的,则可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 医疗纠纷中患者签字权的法律意义如下:
    1、证明医疗机构尽到相应的告知义务;
    2、说明医疗机构采取的医疗措施的合法性、合理性;
    3、在发生纠纷时,可作为证据使用,证明医疗机构无过失或减轻其责任。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