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医院里手术完出院一个月,没有摔到,正常走路钢板断了导致要二次手术,医院不处理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1-03 15:2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手术结束后1年内,患者因手术出现问题属于医疗事故。手术结束后,患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注意协商和调解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出了医疗事故医院不处理,当事人可以及时收集证据,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拿到鉴定结论后,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再次协商,或者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时间必须在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人身遭到损害的3年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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