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问30年不变的土地户口迁走了,土地可以收回吗?

土地纠纷
2022-11-03 15:3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30年不变户口迁出没有影响。虽然户口已经迁移,但迁移行为并不影响承包合同的履行的,承包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承包方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只要土地三十年不变的合同还在,确权的土地证依然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土地30年不变,户口迁出是没有影响的。虽然户口已经迁移,但迁移行为并不影响承包合同的履行的,承包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只要土地三十年不变的合同还在,确权的土地证依然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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