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姑子离婚带孩子想把户口落在娘家,对我们和孩子有影响吗?

2022-11-03 16:1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和当地户籍主管部门沟通办理
  • 一般来说,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的话,那么在女方把户口从男方那里迁出去之后,可以把孩子的户口也迁出去,把孩子的户口落在自己的户口上。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后判给女方孩子户口跟随女方。一般来说,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的话,那么在女方把户口从男方那里迁出去之后,可以把孩子的户口也迁出去,把孩子的户口落在自己的户口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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