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签三方协议应约了,但是学校还没盖章,联系公司撤销,算违约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03 16:3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了三方协议想毁约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双方有约定违约金的也需要赔偿违约金;有签订定金合同或给付定金的,按照定金罚则处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三方协议违约的通常是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如果用人单位违约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分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毕业生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
    对擅自拒收、截留按国家计划派遣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
    在其向学校缴纳全部培养费和奖(助)学金后,由学校将其户粮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不改正的;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用人单位退回的;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 签了三方协议公司一般不会毁约,如果毁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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