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入职一年以上了,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付社保,工资已经拖欠一半以上,现在又怀孕了,打算和公司谈判,我该怎么做?我会得到什么赔偿呢?

社会保险
2022-11-03 16:31: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劳动者与公司超过1年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并及时补签劳动合同。补签的合同需由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用人单位超过一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应该赔偿给劳动者十一个月的双倍工作,并且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之前每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要予以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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