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打电话来说我被起诉

刑事辩护
2022-11-03 16:44: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去法院起诉要符合起诉条件,本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的描述,并且是法院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不符合条件的,法院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如果法院打电话来说当事人被起诉了,当事人可认真听取情况,核对是否是与本人有关的案件,然后依法参与诉讼,领取接收法律文书。法院可以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当事人已被起诉,要求当事人到法院自取诉讼文书,或者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