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儿子,年满18岁了,是户口是老婆家,我要迁回我这边可以吗

2022-11-03 17:4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想要迁回户口的需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回的证明,然后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户口迁回应当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因为落户将能参与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其他利益的分配,还要分享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因此,必须先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同意方可迁入户口。
    其次,应当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一、根据地方的政策不同,可以迁回的情况也就不同:
    1、16岁以前迁户口可以加投亲;
    2、成年后只能是嫁娶或者工作单位调动才可以迁移;
    3、因结婚迁移出去的只能离婚再迁回去;
    4、因学校工作之类的要到期后自动迁回。
    二、办理户口迁移需要以下证明: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6)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三、办理的流程如下:
    (1)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2)由原籍拟迁入户的户主开具同意接收证明;
    (3)带齐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拟迁入户的户主同意证明、拟迁入户的户主户口本、迁入申请书即可办理原籍迁回。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