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 夫妻双方各有一套房子,都是婚前购买的,婚后再卖一套需要缴纳个税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03 19:2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房产给对方收税,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将个人房产给另一方的属于赠与,房屋赠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 婚前房产给对方在通常情况下是要收税的。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将个人房产给另一方的属于赠与,房屋赠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 经过房屋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  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至于收费标准每个地方的房管部门要求不一样。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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