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没有登记,女方先出现问题,男方提出解除婚约,定婚礼金可以退回吗?

彩礼
2022-11-03 20:2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婚约之后可以要回礼金,因为礼金属于彩礼的一种,都是为了结婚赠与给女方的,所以没有达到结婚目的就可以要求返还。但是如果男方主动解除婚约,女方又因为置办婚礼花费了部分礼金,那已经花费的部分不用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解除婚约后可以要回礼金,解除婚约说明当事人之间还没有领取结婚证,法律规定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情况下,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男方提出解除婚约订婚聘金能退还,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需要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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