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加盟的是一个品牌店,在17年加盟付了6点5万元按合同甲方要提供技术和经营指导,但是甲方没有提供,我就没有付甲方管理费,但是甲方的招牌我一直在用,到了今年的七月份甲方要我付管理费,我没有给,我现在把甲方招牌换了,但甲方现在找我要管理费还给我发了律师律师函,现在我该咋办

连锁加盟合同
2022-11-03 21:42:2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加盟费在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解除的是可以退还的。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