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规定要求离职提前60天告知是否合理合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4 00: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前30天书面辞职可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如果劳动者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离职的,一般不合法。法律规定,劳动者需要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如果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好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无需提前三十天,此时是合法的。
    或者具有在试用期、被单位严重侵权等情形的,也不需要提前三十天。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一般不合法。法律规定,劳动者需要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如果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好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无需提前三十天,此时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