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店名和别人注册的商标一样 是否构成侵权?

商标
2022-11-04 02: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侵权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故意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仓储、运输、邮寄等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等行为。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印制、隐匿、经营场所、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等,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提供便利条件。

    第七十六条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 如果符合以下条件,构成商标侵权:
    1、存在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等违法行为;
    2、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4、在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法律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第七十七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 构成商标侵权的情形: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商品或服务,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近似商标;
    2、销售侵权商标;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合法商标;
    4、构成商标侵权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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